每年都要報稅,所以決定把算式紀錄下來,不然每ㄧ年都要再查一次,哈哈!
修改為108年度的囉,這篇文章居然是2014寫的
財政部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
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:
一、 免稅額(每人):每人88,000元;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受納稅義務 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,其免稅額為13.2萬元。
二、 標準扣除額(申報戶):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120000元;有配偶者扣除240000元。
三、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: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20萬元為限。
四、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每年扣除20萬元。
五、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:(詳附表)


一、所得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=所得淨額
二、所得淨額x累進稅率=應納稅額
三、應納稅額-扣繳稅額-可扣抵稅額=應自行繳納稅額/或應退稅額
免稅額
免稅額是算人頭的,所以若是有2個扶養人,那免稅額就是3*88000(包含自己)
扣除額有三種:(不是算個人,所以撫養幾人並無差別)
1.標準扣除額
2.列舉扣除額
3.特別扣除額
列舉扣除額和標準扣除額是二選一的。(也就是如果你的列舉扣除額沒有超過90000,那就使用標準扣除額來算)
列舉扣除額
列舉扣除額只有六種。
1.捐贈
2.保險費
3.醫藥及生育費
4.災害損失
5.購屋借款利息
6.房屋租金支出
特別扣除額包含下列五種:
1.財產交易損失
2.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
3.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
4.殘障特別扣除額
5.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
範例(單身)
所得總額-88,000-12,0000-200,000=所得淨額
如果低於540,000 *0.05
若有超過540,000 將以540000*0.05+(所得淨額-540000)*0.12計算
哈哈,我這樣寫該不會是只有我自己懂吧?!
按今年來看,也就是如果年收入高於306000才要繳稅
補列舉扣除額
1. 捐贈
捐贈會依據你捐給誰而額度有些不同。
例如你捐給慈善機構,扣除的上限是不可以超過所得總額的20%
例如你捐給政府,扣除的額度沒有上限。
例如你捐給政黨,扣除的上限是20萬和總得總額20%取低。
[上限=min(20萬,所得總額20%)]
2. 保險費
保險費很特別的一點,竟然是算人頭的,
保險費的額度是每人24000元。
3. 醫藥及生育費
整個申報戶裡面支出的醫藥和生育費用全都可以扣,並且沒有上限。
4. 災害損失
只有不可抗力的災害才算災害。
水災、風災、地震、戰爭這種的才算災害。
車禍不算災害,失竊也不算災害,樓上鄰居漏水搞得你們夫妻失和也不是災害。
5. 購屋借款利息
只有自用住宅的房貸利息可以扣,到底要符合哪些規定呢?
n 申報戶內有人的戶籍在那棟房子上,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的戶籍都可以。
n 限一棟
n 不可以出租,不可以營業,只能拿來自己住。
n 必須是跟銀行辦的房貸。
n 必須是購屋房貸。
6.房屋租金支出
上限12萬。
參考來源:ptt稅版 smartlai(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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